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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五峰青年壯遊點

退費規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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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退費規定
(1)活動出發日前21日通知到達主辦單位,扣除已支付行政費用,退回費用80%。
(2)活動出發日前2個工作日通知到達主辦單位,扣除已支付行政費用,退回報名費用70%。
(3)活動出發日前1個工作日通知到達主辦單位,扣除已支付行政費用,退回報名費用50%。
(4)活動出發當日(含)以後通知到達主辦單位,不退費。
2.因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無法成行,退回報名費用。
3.謊報年齡及基本資料者,如經查證屬實,則不退回報名費用。
4.無故未報到者或於中途離隊、脫隊者,均視為自願放棄,不予退費。